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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校送22名未成年少女到杭州当陪酒女(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03 国际在线

  学生家长周六二气愤地告诉记者:“女儿到杭州后的第5天就打回电话,说老板主要不是叫她们演出,而是陪客人喝酒,当陪酒女。我一听就急了,赶紧跟女儿说:‘这种钱就是给你1万元,你也不能要,马上回家来!’10月24日,女儿终于逃跑回到了家。”

  家长李亚卿、莫润连和董开有等也反映,女儿到杭州一个多星期后,就打电话回来诉苦,说她们被骗了。在家长们的强烈要求下,部分女生随后被学校安排送回了桂林。

  如此“办学”

  与学校签订合同的杭州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当记者根据营业执照注册地调查时,却发现登记的地址是一家银行的办公地点,根本没有该公司。郭桂生承认,自己没有去过这家公司,也没有见过公司的老板,全部过程都是通过学校的毕业生韦乾娜联系的,“我们相信她的人品。”至于学生的实习情况如何,在哪些地方实习,他也不清楚。而一手操办并促成双方签约的韦乾娜也承认,公司的老板是她在工作中认识的好朋友,但她自己也没去过这家公司。

  作为领队,韦乾娜负责这些学生平时的起居和排练,同时,她还负责这些学生的实习场所和实习内容。韦乾娜说,在成为这些实习生的领队之前,自己也是这些演艺场所的舞蹈演员,每个月的收入1200元。但她目前在广西老家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30多万元的房子,在杭州也有通过按揭购买的住房。

  记者了解到,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每从学校要走一个学生,要付给学校1500元的“人头费”,学生出来“实习”,要给学校缴纳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学生非正常流失。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学生得剩下的25元。对此,周珍的解释是:“我们是民营学校,国家不给一分钱的,我们只有从学生的实习演出收入中赚钱维持学校的运转。”

  桂林市教育局副局长宁小保说,国家允许社会力量开办职业学校,鼓励学习过程中开展实习活动,并提倡半工半读,其本意是为了增加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为今后就业创造条件。然而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整个实习过程没有教师,还把学生实习作为牟利的手段,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目前,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1月10日,桂林市派出由市教育局、妇联、市委宣传部组成的调查组前往杭州,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将对演艺场所和演出人员进行稽查。一旦发现类似违规行为,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决不姑息。(文中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名字均为化名)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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