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一公司草率开出员工病故证明 两年后“死者复活”告其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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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0:17 云南日报 | |||||||||
两年前,陆良的王某不知去向,其原单位凭他人“失踪”一说,便向公安部门出具了一份有关王某因脑溢血病故的证明,王某的户口随即被注销。他人由此顺利地领取了王某名下的养老保险金。去年,王某突然出现,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其原单位告上法庭。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王某获赔1000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陆良法院获悉的。 王某原是陆良某食品公司的员工。2003年8月11日,经王某同意,单位与他解除了劳
王某以原公司侵害了其名誉权为由,要求原公司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愿意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原公司一次性补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000元。 蒋琼波 区鸿雁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