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邻居拆房摔成截瘫人 农村建房监管机制缺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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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3:10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现年45岁的高淳县农民孙加其,5年前在为邻居王某拆房时,房顶横梁突然断裂,人重重地摔了下来。 后经鉴定,孙加其为12胸椎骨折伴截瘫,肌力0级,构成二级伤残。孙加其是家中独子,因为家境贫寒,他28岁才娶到了媳妇。
平日里,孙加其主要靠种田维持生计,他与妻子、女儿、60多岁的老父亲居住在3间瓦房里。 孙加其的意外受伤,给这个贫困家庭致命一击,不要说家庭支出,就连给孙加其看病的钱也成问题。 孙加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想到打官司。高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拆房时未能提供劳动安全保护措施,致使孙加其从房顶摔下,据此判令王某承担80%的民事责任,共计赔偿孙加其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共计9万余元。 可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无力支付赔偿款,为此,孙加其向法院申请执行,可王某除了三间老房子外,家里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孙加其瘫痪后,妻子因不堪生活的困境和现实的无奈,提出了离婚。 面对妻子的要求,孙加其强忍着痛楚,坐在轮椅上被妻子推着到民政部门进行了协议离婚。 提到这事,孙加其脸上的表情有了点变化,凄凉中掺杂了一丝伤感,他黯然地说:“这也不能责怪她的无情,人嘛,我这个样子还能指望谁跟着过一辈子呀!” 因为孙加其对法院审理不满,他向高淳县检察院提出申诉,而近3年来,高淳县检察院民行科受理审查这方面的申诉案件就有5起。 高淳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徐新顺认为,监管机制的缺失是农村住宅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证的重要原因。 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二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事实表明,这种与客观现实严重脱节的规定根本行不通。原《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7月被取消,目前尚无替代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由于监督、管理机制的缺失,无疑给农村住宅施工安全留下了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