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不协调设专用烟道遇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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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7:04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24日讯 (记者 黄智敏) 由于政策法规之间衔接的不协调,导致许多餐饮店无法架设起油烟专用烟道,给油烟扰民的整治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徐火营昨日接听市长专线时,与记者聊起了执法中遇到的一些让人头疼的问题。 徐火营介绍,《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餐饮店必须设置排放油烟的专用烟道,而且排烟口的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但从厦门楼宇的规划建设看
另外,相关政策法规中对油烟扰民的查处不仅仅是城管执法部门的事,还涉及卫生、环保、工商等多个部门,但对各部门的权责却大多定义不清,多头管理的结果却常常是管不好。 鉴于此,市行政执法局已将一份立法方面的建议书上报市政府。这份建议的主要内容就是明确界定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和责任,同时对一些互相“打架”、界定不清的条文进行明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