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中途转学借读费1.3万元 该怎么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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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32 汉网 | |||||||||
汉网消息(通讯员张黎辉汪洋记者肖利敏)一次性交了高中三年的1.3万元借读费,仅就读一年后转学,学校却拒不退还剩余的借读费。昨日,经过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庭外调解,学校退还剩余借读费。 去年8月,16岁的吴军(化名)被随州市一家中学录取。校方要求吴军交纳三年借读费1.3万元,8月3日,吴军交纳这笔钱后,进入该校读书。
2006年9月,吴军从该校转出到另一学校就读。该校拒不退还剩余的借读费。无奈之下,吴军的父母将该校告上法庭。 【法官说法】 随州市曾都区法院法官受理此案后认为,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吴军与学校终止了合同,对方就应退还余下的钱款。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借读费的规定,借读费应该按实收取,读几年就收几年的钱。 通过法庭调解,学校最终同意退还剩余借读费。昨日下午,该校主动把6000元现金送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