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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示:五类犯罪须防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35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朱玉、张泽远)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涉及较多人群的切身利益,公安部23日特别提醒公众,要警惕五类犯罪现象,以免上当受骗。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表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一般采用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攻势。由于缺乏对企业业务经营状况和资信进行印证和了解渠道,加之群众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理性,幻想“一夜暴富”,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导致上当受骗。

  高峰介绍说当前五类现象须要群众提高警惕:首先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其次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亲朋好友是其发展下线的重要目标;第三是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第四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第五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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