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这边尚未拆 那边又开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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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村民继续在桥陵保护区内盖房。 本报渭南讯本报7月26日报道了蒲城县坡头镇政府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桥陵保护区的部分土地卖给8户群众,盖起违法建筑办夜市的消息后,引起省文物局、渭南市人民政
今年7月,本报就此事进行报道后,蒲城县政府召集坡头镇政府、文物局、信访局、政府办、国土资源局、法院等部门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确认坡头镇2001年私自拍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拍卖无效;8户村民所盖建筑应尽快予以拆除。蒲城县政府责成坡头镇有关部门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8月15日前将群众交纳的费用如数退还,9月底前彻底拆除违法建筑。 记者近日在现场看到,位于桥陵保护区内的8户违法建筑“安然无恙”,而且附近又有一家人盖起了新房,周围几户也在打地基,附近堆了大量的砖块准备开建。 为什么拆除期限过了近两个月,违法建筑还“矗立”在保护区内?蒲城县一位领导给记者解释说,没有按期拆除的原因,是这8户村民的问题正在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至于有村民继续兴建新的违法建筑,他们将要求有关部门前往查处。文/图记者石俊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