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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等四部门将联查农民工工资拖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0:05 石家庄日报

  建筑、制造、餐饮等行业成为检查重点

  本报讯(记者邓书恒)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现在至春节前,该部门将联合市建设、公安、工会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情节严重的单位,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和最低工资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

  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地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的检查。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供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工资。

  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对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补发,逾期拒不改正不补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罚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情节严重的,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劳动监察24小时投诉电话:8704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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