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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病猪肉 执法罚六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0:2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罗忠贤 通讯员 覃恒)11月14日,北流市工商局大坡外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肉商在大坡外镇分水村驾驶摩托车上门推销猪肉,所销售的猪肉没盖有检疫印章,并散发有奇怪的气味。

  接到举报后,该所迅速派出执法人员赶往事发地点。在北容村某居民家门口,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肉商覃某正停车在那里销售猪肉,遂上前检查。经查,当事人覃某销售的猪肉
无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而且猪肉表面泛白,上面有一层混浊水,散发出难闻的气味。面对突然前来检查的工商执法人员,覃某承认其屠宰的一头肉猪半夜时突然非正常死亡,为了减少损失,他抱着侥幸心理下村上门销售,没想到才卖出几斤肉就被执法人员查获。在查明事实真相后,工商执法人员当天依法将查扣的病死猪肉进行销毁,并对当事人覃某处以罚款600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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