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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拿钱让同伙顶罪 贩卖毒品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1:44 黑龙江日报

  权武奇 本报记者 黄迎峰

  本报讯两名男子在监狱服刑时相识,出狱后,又结伙乘火车贩运毒品被哈尔滨铁路警方抓获。其中一名男子赵某竟准备出资20万让同伙马某顶罪。15日,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赵某、马某无期徒刑。

  家住哈市道里区的赵某因诈骗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02年被假释。在假释期间,他又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入狱1年零8个月。在监狱中,赵某认识了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入狱10年的马某,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2004年9月、2005年3月,马某和赵某相继二“进宫”出狱后,二人不知悔改,在一起吸食毒品并继续违法犯罪。

  今年6月12日,赵某和马某经过预谋后,以旅游名义来到深圳,准备购买毒品贩运回哈市销售、吸食。到达深圳后,由马某出资48000元购买了2袋冰毒。6月16日18时许,二人携带冰毒乘上了广州开往哈尔滨的列车,赵某把装有冰毒的黑色背包放在了10号车厢3号包房的行李架上。

  21时许,乘警在检查“三品”时,查获了赵某背包内的毒品冰毒,并将二人当场抓获。经鉴定,赵某、马某携带的2袋冰毒重208克。哈铁警方还在赵某的尿液中检出甲基安非他命类物质呈阳性,为吸食毒品症状。随后,二人被羁押于哈铁公安处看守所的两个监室内,赵某通过他人给马某传口信称,“给你20万,你把我们的事自己扛了。”准备串供但没有得逞。

  11月15日,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对赵某、马某运输毒品一案进行审理后认为,二人都因犯罪而被判过刑,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赵某、马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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