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子不孝 殃及家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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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2:24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吴红兰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儿子吸毒偷卖父亲寄放在养犬场的“家犬”。昨天,嘉定区法院对该起财产所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父亲戴老伯的诉讼请求。 原本吸毒的儿子小戴没能把毒瘾戒掉,又开始吸毒,而且一年没有回家。戴老伯对这个儿子也是心灰意冷。2006年四五月间,戴老伯发现,小戴把家中的三只狗作价12000元卖给了沈家夫妇。这下戴老伯急了,认为儿子小戴在卖狗之前没有征得他的同意,要求沈家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日常生活习惯,鉴于原告戴老伯与小戴之间的父子关系,对于小戴将犬只出卖的行为,属于处理日常家庭事务的行为,沈家夫妇有理由相信小戴有权行使上述民事行为或在原告即父亲戴老伯的授意下行使,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