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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欠下50万巨款?老赵遗嘱官司庭审现场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4:5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11月21日8点45分,老赵的遗嘱官司如期在白下法院开庭。8岁的小赵玲(化名)和自己的委托代理律师孙乔圣掐着时间走进了法院的大门。法院门口聚集了多家媒体,孙律师带着小赵玲闪过一个个记者,没有接受采访。由于是不公开开庭,大家对案情进展状况一无所知。

  昨天,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孙乔圣律师联系记者,表示其代表原告方可以接受金陵
晚报记者采访。

  法庭直击

  庭上孙女喊声“奶奶”

  孙乔圣律师说,当初拒绝采访,主要是大家还是希望一家人协商解决遗嘱纠纷问题,不希望这件家事让外人知道。

  案件受理后,法院已经追加了老赵和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大女儿为原告,大女儿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席开庭。

  庭上,老赵的母亲已经坐在了被告席。8岁的孙女看到自己的奶奶,甜甜地喊了一声“奶奶”,老赵的母亲有些动容。但她们此刻只能是在法庭上坐在各自位置,对峙着。整个庭审过程中,小赵玲乖乖地坐在代理律师身边,不说一句话。

  在起诉状中,小赵玲要求确认父亲赵建国立下的遗嘱无效,并依法继承父亲的遗产。原因在于老赵在遗嘱中写着,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交给母亲,然后再由母亲从该份遗产中拿出费用,支付老赵两个女儿必要的生活费至年满18周岁,而其他的财产老赵都把它留给了自己的母亲和妻子。孙律师说,这让赵玲的母亲刘一芳感到意外。

  官司起因

  前妻细说纠纷缘由

  刘一芳是老赵的第二任妻子,赵玲是他们爱情的结晶。2003年6月,老赵和刘一芳协议离婚,离婚时,刘一芳仅带走了女儿赵玲和自己的换洗衣服,那套后来老赵留给母亲的房产归了老赵,刘一芳限期搬了出来。

  不久,老赵和现任妻子结婚。2006年9月,老赵因为肝癌病逝。刘一芳说,赵玲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而后的追悼会也没人通知她和她的女儿赵玲。虽然她已经和老赵离婚,但孩子始终是老赵的骨肉,这让她觉得心寒。就在老赵追悼会的头一天晚上,刘一芳和赵玲的委托律师四处打听,终于在晚上9点多的时候确认了第二天老赵追悼会举行的地点。

  老赵走后,刘一芳了解到,老赵在卫岗的一套房子由老赵的母亲占用、居住;老赵再婚后居住的房屋由老赵的现任妻子占用、居住,而其他所有财产均由老赵母亲和现任妻子占有。她表示,老赵病逝后,老赵母亲和现任妻子拒绝与刘一芳商议解决老赵的遗产继承问题。刘一芳说,她作为赵玲的法定代理人,无权代表赵玲放弃继承的权利,却有义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赵玲争取应属于她的权利。但在老赵所谓的“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交给母亲,由母亲从该份遗产中支付两个女儿必要的生活费至年满18岁”条款,这让人有些难以接受。老赵的母亲已经75岁,自己也没有生活来源,她有什么能力来支付孩子生活费?房产又不是货币。据此,刘一芳和赵玲的代理律师认为,老赵的遗嘱没有为尚未成年的赵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并将应属于赵玲的抚恤金作为其遗产让其母亲继承,侵犯了赵玲的权利,因此刘一芳作为赵玲的法定代理人,诉至白下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

  争议焦点

  有没有那么多外债

  庭审中的一大争议焦点便是老赵生前是否欠下51万元的债务。

  开庭前,赵玲的代理律师孙乔圣接到了被告提交的一份证明。这份证明是老赵单位出具的,证明老赵住院共花费了61万余元,其中老赵个人负担了38万余元。

  除此之外,庭审中,被告提出为了给老赵看病自己已经举债51万元。

  这51万元中,38万元已由单位证明,另外有票据的有3万多元,还有10万元没票据。为了继续证明自己的说法,被告方的3个证人出庭作证:

  第一个证人说自己是老赵的同学,老赵生病后,向他借了10万元,但因为关系好,没打借条;

  第二个证人是老赵现任妻子的姐夫,称老赵向他借了33万元看病;

  第三个证人据说是个饭店老板,跟老赵认识,所以借了8万余元。

  这多少让赵玲方感到有些意外。他们对该债务尚未确认。

  家属释疑

  社会捐助一分没有?

  被告除证明自己欠债外同时表示没有接到过一分社会捐助。这让原告方难以接受,他们为此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请求法院收集调查以下证据:老赵住院治疗期间及去世前后,江苏省公安厅、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交通管理局和南京电视台共四家单位向老赵及其家属提供补贴捐助等各项帮助的情况;赵玲方强调,老赵欠下的外债已经由上述单位通过各种途径解决。

  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赵玲的代理律师说,血浓于水的一家人,因为遗产闹成这样,老赵在天之灵要是知道了,会不开心的。庭审结束后,赵玲从原告席上跑到了奶奶面前,说了一句“奶奶,我先走了”。老赵的母亲拉着孙女的手,眼泪不禁流了下来。

  记者同时电话采访了老赵妻子杨女士。杨女士表示,外债是真实的,自己的姐夫是做个体生意的,有能力拿出33万元,法院可以去查。“房子法院判给谁就给谁,我能说什么呢。一些人我以前不认识,以后不认识,我不会与她们打交道。追悼会没有通知?老赵的追悼会是经媒体报道的,谁会不知道地点呢?”杨女士情绪略显激动,她继续谈道:“捐助,我们是明确不接受的,因此就是没有一分捐助。法治现场他们都知道,我们一直要求在纪念老赵的节目里不要往社会捐助方向走,事实上就是没有发生一起捐助。

  挂电话之前,杨女士向记者透露,老赵的母亲及两个孩子目前都可以从老赵单位领取每月220元的生活费,老赵母亲表示可以从每月220元中拿出一部分给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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