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杀两领导 男子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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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2:35 新京报 | |||||||||
一中院对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原职工王衍芳行凶案做出一审判决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原职工王衍芳被单位辞退后,把责任推给当时的院长陆钦贽和书记米景兴,6月8日他将自己的两位领导接连扎死,并将工会主席付美手臂割伤。(本报6月9日、10月25报道)昨日,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52岁的王衍芳死刑。宣判后,王衍芳表示要上诉。
还完欠款去行凶 6月8日10时30分许,在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主楼的4楼办公室和楼道里,已被该单位辞退的王衍芳制造两死一伤的血案。在与警方对峙近1个小时后,王衍芳被民警制服。 案发前,王衍芳将自己的五六平方米的平房过户给了小女儿,又将房子以小女儿的名义租了出去,预收了3个月的租金3600元,拿去还完债后,他身上还剩几十块钱。 完不成任务被辞退 王衍芳198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工系,1984年调入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工作,工程师职称。 建研院领导介绍,大约两年后,王衍芳迷上打牌,并逐渐将工作荒废。1992年,王衍芳私自将一套设备卖掉,因为这件事,单位没有将福利房卖给他。次年,建研院将王衍芳安排到下属单位北京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该中心每名职工每年需要完成3万元的营业额。但王衍芳却无法完成。 据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王衍芳两年内都没有完成指标,该院只好与王衍芳终止了劳动合同。 自称领导有责任 王衍芳的一位朋友介绍,离开原单位后王衍芳找工作遇到很大困难,便开始自暴自弃,整天喝酒、赌博,家庭难以维持。不久,母亲得病成了植物人,妻子也与他离婚,两个女儿都判给了女方。一位邻居说,王衍芳始终觉得自己被辞退是因为得罪了领导,常常骂领导。 庭审中,王衍芳认为是两位领导的过错导致其最终走到这一步,惨剧的发生不仅仅是其个人的责任。 法院认为,王衍芳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严重,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