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告物业侵犯通信自由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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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7:2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石岩)涉嫌阻挠业委会成立,私自扣留业主信件,管理紫玉山庄别墅小区的北京集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业主许先生告上法庭。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许先生的代理律师介绍,该小区历经10余年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今年7月,部分积极业主发起成立了临时筹备组,给全体业主发了一封挂号信,呼吁大家共同参与工作。
原告方认为这种解释站不住脚。该代理人拿出了40多位业主写的证明,表示根本没有收到这封信。他还指出,按照惯例,对于挂号信,代为签收单位是不会随便处理的,也需要收信人签字,许多单位的收发室都是这么做的。“显然物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通信自由的权利。” 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J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