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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卖淫旅店被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8:49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11月7日,黑龙江的王某来到长春,与一网络卖淫女发生关系。8日晚,两人再次发生关系后,王某用围巾将卖淫女勒死,拿走3部手机和100元钱。22日王某在哈尔滨落网。

  报道见报当日,一读者打来电话称,他上网时遇到一网名为“就任钱”的女子,要与他进行皮肉交易,还称自己是大学生。本报记者对这个网络卖淫女进行了暗访。

  本报讯(记者 陆续 李珉琦) 昨日,本报报道引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红旗街派出所民警对容留卖淫女的小旅店进行检查。

  昨日下午,两名民警和记者来到了位于德昌路和红旗街西三胡同交会处的这家旅店内,民警对该旅店进行了检查。民警来到最里面一间包房外,这间包房房门紧锁,里面好像还有声音。“快开门,警察例行检查!”民警同时敲门。不一会儿,门开了,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站在包房门口,床上坐着一名头发凌乱的女子。

  民警查看住宿客人登记册,发现这对男女根本没登记。该旅店负责人称,这对男女是常客,因此没做登记,说以前登记过,但在登记册上根本没查到记录。随后,该旅店负责人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根据相关规定,派出所作出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对旅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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