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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还赌债竟租车来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1:00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5日讯 (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黄琼 实习生 赵现平) 为还赌债,竟把租来的汽车卖掉。昨日,思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向外界透露,3名涉案嫌疑人已被逮捕。

  18岁的女子曾某是漳州平和人,几年前来到厦门。一年前,她与24岁的龙海人黄某通过网络认识后不久,就一起同居。虽然两人都没有正式工作,但却喜欢享受,自同居后就租住在高档公寓。

  除了贪图享受,曾某还喜欢赌“六合彩”,但都是赢少输多。短短1年间,两人欠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曾某想去车行租辆车卖掉。她这个想法得到了男友黄某的赞同。

  因为车行规定没有驾驶证不能租车,而他们两人都不会开车,也没有驾驶证。为此,黄某找到有驾驶证的朋友白某帮忙,白某出于义气,满口答应下来了。

  8月6日和8月25日,曾某与白某、黄某三人分别以白某的名义,向厦门市某车行租了两辆价值共18万多元的轿车,合同约定租期为一个月,期限到就还车。

  租到车后,他们找人办理了一整套假证件。然后,他们将车共卖了9万元。

  然而,1个月的租赁期限很快就过去了,发现白某三人还不来归还租赁的车辆,车行老板于9月25日报了警。思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案后迅速行动,第二天就将曾某、黄某、白某3人全部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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