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委原副书记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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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1:30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蔡早勤)23日,荆州中级法院对原公安县委副书记杨政法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政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8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杨政法于1997年至2005年,在担任公安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公安县委常委、公安县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贿赂84万余元;挪用财政社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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