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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乱收费就擅自涨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8:19 扬子晚报

  开发商与回迁安置户签订合同时违规擅改收费标准,在被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时,却又提高房价,企图“抵消”多收的费用。盐城市南洋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使出的“花招”让众多回迁户恼怒不已,纷纷向本报投诉。

  记者赶往发生风波的盐城市民航新村时,一位业主说,他们原来都是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去年住房被拆迁后,他们又在此订购了新居,当时,在与开发商签订的订房认购书上
,有一项红外线水电配套费每户1000元,但在今年2月份签订正式合同时,业主们却发现这项费用又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红外线配套及节能“强规”增加费每平方米60元。据悉,发现这个擅自改动的收费标准后,40多名回迁户曾联合找到房屋的开发商——盐城市南洋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经过多次交涉,开发商对擅自调整收费是否合法也说不出理由,终于承认更改收费标准不应该,并决定在今年11月26日前将多收款项退还给业主。

  但令业主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开发商不仅没有如数退钱,反而又将房价提高了,由原来的1720元/平方米擅自提高到1790元,车库价格从900元/平方米提高到了1100元。一位姓陈的业主告诉记者,他家房屋面积是95平方米,当初多交5700元红外线水电配套费,到最后只退还了3000元,另外的2700元钱被开发商以提高房价为由扣留了。

  对此,南洋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立称,该公司擅自收取60元/平方米的红外线水电配套费确实不应该,目前也陆续对安置户进行退还,同时,也要求对安置户没有交足的商品房价格和车库价格进行补足。记者了解到,若是按照这一政策来执行的话,有的业主不仅拿不到多交的房款而且还得再次补足差价。而业主们称,如果开发商继续“耍花招”拒绝退款的话,他们将考虑联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李 波 郭小川 凌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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