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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切莫违法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1:57 今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杨毅 王栋 李亮)从交警高速公路支队了解到,违法停车成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的隐患。截至昨天,据统计一个月内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15起,造成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据了解,昨天凌晨2时50分,号牌为蒙F09××0的重型大货车沿唐津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至74.5公里处抛锚,司机刘某将车停在硬路肩检修,未放置警示标志。这时,邹某驾驶
号牌为黑A33××5的解放重型大货车驶来,与抛锚重型车相撞,致违法停车司机刘某双腿受伤而截肢。

  交警介绍,因天气寒冷,车辆在高速公路因故障抛锚频发,而不按规定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有三个特点:一是大货车行驶途中抛锚未及时离开行车道,司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后方车辆高速行驶,司机刹车不及与前车追尾相撞;二是降雾天气车辆抛锚后,虽放置警示标志,司机及乘员并未立即离开故障车辆,导致车辆连环追尾相撞,司机及乘车人伤亡;三是司机未仔细观察硬路肩,违法从右侧超车时突然发现停在硬路肩检修车辆,致车辆侧面撞击。据了解,冬季汽车抛锚以冷却系统故障居多,尤其气温较低时,易造成冷却系统部件损坏。

  交管部门提示车主,上路前检查车质车况,一旦车辆在高速公路抛锚应立即报警寻求帮助;应及时打开应急双闪灯、车后方放置反光三角板等警示标志;司机和乘车人应远离故障车,并在安全地点等待交警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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