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入室劫杀歌厅小姐 凶手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2:43 法制晚报 | |||||||||
突然敲门进家 掏出匕首威胁 抢走现金、手机、银行卡等后杀人灭口 凌晨入室劫杀歌厅小姐 凶手被判死刑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因为手头缺钱,25岁的吴晓唱凌晨抢劫后将17岁的歌厅坐台小姐小倩(化名)杀死在出租屋内。记者上午获悉,凶手吴晓唱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抢
今年2月14日凌晨,吴晓唱来到自己曾经租住过的宣武区一处住宅楼的地下室,敲开小倩的家门后,立即掏出匕首对小倩进行威胁,抢走了小倩的700余元现金、三星手机和一张银行卡,并逼问出密码。 小倩情急之下编了一个假密码告诉吴晓唱,吴将小倩手脚反绑、嘴堵上之后,径直去找ATM机取款。 当取款时发现密码是假的后,他气急败坏地返回将小倩暴打一顿,逼迫其说出了真密码。凌晨3时,吴晓唱从银行取出钱后,再次返回小倩住处。 当他走到楼道时,恰巧此时小倩将堵在口中的东西吐出,大呼救命。吴晓唱唯恐罪行败露,赶忙跑进屋内,举起匕首猛刺小倩颈部,将小倩杀死。 吴晓唱作案逃离现场后,贪财的他每天都去寻找不同的ATM机取款,先后从小倩的银行卡内提取1.5万元。17日下午,吴晓唱正准备在西单一台ATM机中取款时,被侦查员当场抓获。侦查员从他的身上当场起获了小倩的银行卡和手机。 一中院认为,吴晓唱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