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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门诊室内被砍掉右手 眼球被打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1:4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 李海菊)11月25日下午,在医院门诊上班的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内一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张某被一男子砍掉右手,脸上多处刀伤和骨折,左眼球破裂。

  据知情人透露,张某今年55岁,即将退休。11月25日下午,她像往常一样来到门诊室上班,因当天是星期六,门诊室内只有张某一人值班。当天下午约两点左右,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冲入门诊室,等附近门诊室的值班医生听到响声进入张某的门诊室后,张某的右
手已经被砍断,脸上多处刀伤和骨折,左眼球破裂,行凶男子已逃离现场。随后,院方立即组织医生为张某进行了断肢再植等手术。直至昨日下午,张某仍在昏迷之中。

  据了解,行凶的男子是桃城区赵圈镇李店村人,30多岁,案发前一天,曾在该院进行胃病检查,由于不满意

医院收费与张医生发生争执,第二天该人携菜刀闯入该院内一科,遂导致惨案发生。目前,警方正在追捕犯罪嫌疑人。

  衡水市医疗系统一位业内人士说,张医生被砍掉右手这起恶性事件不但引起了当地医学界的关注,全衡水的人都在关注。在医院里,医生与患者之间发生纠纷属于正常现象,就医过程中遇到纠纷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患者不要用极端偏激的非法手段伤害医生。如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现医院、医生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认为医疗过程中形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认为医院、医生侵犯了自己的权益的,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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