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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和物业打起拉锯战 富人小区断电6日难见光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8:3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黄必成)随着11月21日凌晨那声变压器的巨大爆炸声,聚集着富人居住的柳州市秀山花园别墅区到昨晚已停电6天,居民生活苦不堪言。在这难见光明的背后,是业主和物业在为水电费的清算打“拉锯战”。

  变压器爆炸 签协议才修

  别墅区目前已有60多户居民,几年前,他们从柳州市中房房地产公司购买了地皮,自己花钱建起了别墅。负责“三通一平”的中房公司则给小区安装了一个用电变压器,工程完工后,变压器产权转为柳州市中房物业管理公司。21日凌晨0时许,小区变压器突然爆炸,整个小区从此停电陷入黑暗。

  由于变电器产权归物业公司,变压器坏后,居民很希望物业公司出钱去把变压器修好,恢复供电,但物业公司却一直没修。几天后,物业公司就在小区里张贴了一份协议书样本,要求业主作为乙方签订,并按照协议书履行,物业才会出钱修变压器。

  协议书规定: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乙方(业主)承诺将相关业主从2006年1月至今拖欠甲方的水电费用4.5万余元,追偿还给甲方。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联系供电部门维修现有损坏的变压器,费用由甲方暂付。但如果乙方不能保证履行上述承诺时,乙方自愿以个人身份为主体,代表小区相关业主承担历年所欠的水电费和本次维修费用。

  协议书刚一张贴,即在居民中炸开了祸。居民们认为,上述所欠的4.5万余元,其中3万多是全体业主9、10月份的水电费,如果物业公司来收他们都愿意交,而另外的1万多元则是极少数人家没交。这些没交的几户人家,有的是建了房子后没来住找不到人,有的是因为物业在计算7、8月份“出错”不愿交,比如有一户3口之家,那两个月单电费就达到4072.6元,用电3954度,这是天价电费。

  居民们说,他们可以交应由他们承担的费用,但不愿意签订这份协议,因为收水电费的主体应是物业,现在物业想把收水电费的责任转嫁到业主身上,让业主去敦促收邻居的水电费,他们想不通。

  物业称无奈 业主已凑钱

  由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都称公司的两位经理都出差国外,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该公司法律顾问何律师。何称,公司这样做,纯属无奈之举。中房公司原来卖给业主的是土地,并负责完成“三通一平”,永久性的用水用电手续也是由中房公司代理的,但几年来,由于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都无法将变压器移交给业主。这几年来,物业公司每年都垫付了至少4万元以上的水电费,如果这回免费修理变压器,支付费用还要更高。如果居民按照协议履行,物业公司很快就恢复居民用电。

  据了解,11月23、24日,由于居民强烈呼吁恢复生活用电问题,柳北区有关政府部门曾经多次召集中房物业与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但双方一直还在谈判中。25日晚,业主们已凑齐了9、10月份的3万多元水电费,同时还代垫了余下的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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