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朵花就中止研修回国?对如此“重罚”,有关方称:不想为出国者的不文明行为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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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0:2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金勇报道采下一朵花,或捡起别人遗失的东西,出国者就被视作违反协议,须立即回国并赔偿大笔违约金,如此“惩罚”真够重的。准备送儿子出国的王女士昨天告诉记者,儿子的这份研修协议让人看了不舒服。而负责此事的某就业服务公司人员表示,他们只是不想为出国者的不文明举动买单,无奈才用详细条文约束。 王女士的儿子技校毕业,前不久通过国外某企业的招聘考试,经过各种审查获得了
违约行为中,包括不能将朋友带进宿舍,不能与中国异性留学生往来,而且还禁止摘田边的花卉、水果,连捡别人遗失物品也不允许。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就业服务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原本的就业协议较简单,责任规定也很笼统。对于出国就业者,公司以前也多偏重语言方面的培训。可后来却发现有些人出国不久就惹出了问题。那些条文是公司近两年逐步添加的,每一条都是一个教训。据介绍,在国内摘朵路边的花不是大事,顶多遭到罚款。可在国外会被视为私拿他人或公共物品,属于很不道德的行为。有的人捡到东西就自己用,也会被认为有盗窃倾向。以前就有一些人“不拘小节”,工作上再犯点小错,就被遣送回国了。公司不仅很丢脸,还为此承担很大的违约责任。所以公司现在将培训时间拉长一倍,增加了大量风俗和道德课程,培训点也仿照国外布置,就是要让学员迅速养成文明习惯。而协议细列违约责任,也是想起到敲警钟的作用。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协议应尊重双方的权益,出国就业者可以要求公司对内容进行解释,有疑问还可作法律咨询,慎重考虑后再签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