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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判决已过去半年多 揪出巨贪奖励却难以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0:4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扬子晚报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今年4月30日,湖北宜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刘志祥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时对其非法所得4000余万元予以追缴。把刘志祥送上法庭的是进城打工的高铁柱和做票务的汪汉林。如果不是汪汉林4年坚持不懈的举报,恐怕这个腐败大案难以水落石出。然而案件4月判决已过去半年多,汪汉林仍走在上访的路上,这次上访的原因是他尚未获得举报奖励。

  11月上旬,北京铁道大厦门口,记者再次见到了这位锲而不舍的举报者。半年前,正值湖北宜昌中院对武汉铁路分局原副局长刘志祥开庭审判前夕。汪汉林年过花甲,他总是随身携带着一个皮箱,里面装满了各种举报材料。作为刘志祥腐败大案幕后的最关键举报人,此时他已经和刘志祥斗争了4个年头。

  这一次见面,老汪仍以这种形象而来,风尘仆仆。汪汉林告诉记者,这次上访的重要内容,除了对刘志祥死缓判决提出申诉,就是要求应有的举报奖励。他告诉记者,目前尚没有一个部门找他具体谈这个问题。

  继续上访之路

  当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接访室接待了汪汉林的来访。针对汪汉林提出的申诉要求,接待人员表示,按照程序,他应当先找湖北省检察院或者写信到公诉检察厅,因为刘志祥的案子是属于公诉案件;至于举报新的情况,可以写信到最高检举报中心。“我主要是想不通。”汪汉林提出,刘志祥尚有大量财产被藏匿,法院只认定了其70%的罪行……

  在现有法律程序下,举报人申诉的前景非常渺茫,这使得汪汉林的较真显得有些落寞。汪汉林此次北京之行的最大收获,来自中纪委对他举报成绩的肯定。中纪委工作人员亲自给汪汉林开具了一封盖有中纪委公章、给湖北省纪委的介绍信函:“汪汉林举报刘志祥一案,为国家挽回巨大损失。他自己经济有很大困难,希望得到补助和奖励,希望你们认真处理。”根据法院公布的数据,刘志祥贪污受贿达4000多万元,加上后续相关涉案人员汉口车站原财务科长耿小菊贪污的800万元、原副站长潘莉贪污的60多万元,刘志祥案一共追缴国库的赃款达到5000多万元。

  “我估计拿到1万块钱奖金就不得了了。”汪汉林说,目前湖北省发的最高的一笔奖金是8000块钱。在来京上访的路上,他接到湖北省纪委信访办主任打来的电话,提出“你这么多年举报很辛苦,用了3万多块钱,关于奖金正在研究”,表示会给他一点补偿,“主要是精神奖励”。

  举报者的辛酸

  是偶然,也是必然,把汪汉林推到了举报人的位置上。

  1945年出生的汪汉林,本来是北京军区军乐团的长号手。1976年,他退伍到原湖北汽车工业公司,与汉口火车站打上了交道。1997年4月,汉口站的紧俏车票被疯狂倒卖,最高附加手续费竟高至80元。这种状况在其后几年愈演愈烈,高价票背后的猫腻儿被频繁接触票务工作的汪汉林了如指掌。军人的经历让他眼睛里掺不得沙子,从2001年12月起,汪汉林开始了举报刘志祥之路。

  2002年7月,汪汉林上北京举报汉口火车站问题。回来后不到一个月,时任汉口站站长的刘志祥找他面谈,盘问其是否和原汉口火车站招待所承包人高铁柱在一起举报他。3天后,汪汉林骑自行车路过汉口站桥北新村一个铁路涵洞时,突然被6个不明身份的人推下路基,纷乱的木棒与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到了他的身上。

  他和老伴早已下岗多年,本来就因为买房欠了别人借款13万元,家里哪里有钱供他上访?此时的汪汉林已是近60岁的人了,自被打伤后走远路都要拄拐杖,老伴又怎忍心看着他去北京奔波?汪汉林豁出去了。2002年9月,他找战友借了1000块钱,再次到北京上访。

  中央纪委领导看到汪汉林被毒打后拄着拐棍上访的情景,十分气愤,当着他的面说:“这还了得,残酷报复举报人,我亲自为你开介绍信,你再上铁道部纪委!”

  第二次上京举报期间,高铁柱给汪汉林打来数次电话,告诉他刘志祥手下一个姓彭的,已带一伙人到处在找他。为此,汪汉林在北京和郑州滞留了20多天才躲过一劫。

  当年12月,高铁柱被害。汪汉林家里也再难平静:总有不明身份的人在他家楼下转悠,甚至敲门询问他的去处;夜里家中电话不停地响起,有人七弯八拐打听他的行踪,有人恐吓他的妻子和女儿。

  为了躲避伤害,汪汉林短时间内先后搬家5次。

  汪汉林的举报历程充满曲折。2003年5月,刘志祥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查处,反而被提升为武汉铁路分局的副局长;此时,另一个打击接踵而来——因长期有家不能回、长时间担惊受怕,汪汉林的妻子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在多次劝丈夫无果的情况下,提出了离婚。

  胜利与遗憾

  汪汉林寄给中央的举报信汇集到了国家信访局。与此同时,曾对汪汉林有过支持的几位武汉市人大代表及新华社湖北分社的一位同志,将他举报的问题发了内参。

  这次举报,终于引起了中纪委的高度关注。2003年11月,湖北省公安厅重案处杨处长找到了汪汉林。在随后的一年时间里,汪汉林配合重案组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2005年1月5日,湖北省公安厅决定收网。当天上午,刘志祥被“双规”。随后,公安部门共出动13辆警车、60名警察,分组抓捕了包括潘莉在内的数名涉嫌刘志祥腐败案的汉口火车站人员。

  汪汉林迎来了辉煌又苦涩的胜利。在见证胜利的时刻,他作为历时近5年的举报人却遭到了难以启齿的尴尬。2006年3月15日,即在开庭审判刘志祥的前一天,汪汉林自费风尘仆仆赶到宜昌,想争取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一张旁听证却未能如愿。

  时隔半年,汪汉林再次走上了上访之路,不过这次,他是在为自己的举报成果争取回报:“我在此郑重地向有关部门请求,根据我对刘志祥一案的举报成果和我的实际生活困难,请有关部门依据政策对我做出适当的经济补偿。”

  “幸运的举报人”

  来京上访期间,汪汉林特别注意了最高检察院对奖励举报人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经侦查属实,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举报法》,其中关于如何奖励举报人的办法也没有明确。对此,湖北省纪委信访办工作人员劝解道:老汪,你还是幸运的,因为你的举报,能够把贪官告下来,有好多举报没有成功。“她这句话,对我是很大的安慰。”汪汉林深知,如果不是中央下决心督办这个案子,把刘志祥案从铁路系统调出来,他根本告不倒刘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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