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7"校园绑架案有功人员获奖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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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1:4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11月27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蓝剑 徐伟)四川宜宾市政府日前决定,对轰动全国的四川省宜宾县“2·7”蕨溪中学校园绑架案专案组有功人员王宏伟、郑云、刘全洲分别记二等功一次,并给予专案组和在处理爆炸物过程中光荣负伤的刘长江分别奖励10万元。 2006年2月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侯滋润身捆炸药,持一把霰弹枪,在蕨溪中学高二
当晚,应邀前来拆除爆炸装置的爆破专家刘长江不幸被手雷炸伤。6月,宜宾县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侯滋润有期徒刑1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