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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3:20 法制晚报

  三女工洗澡被蒸气熏死

  公司老板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付中)由于设计失误,北京某公司的锅炉房排污口竟然通到了单位浴室里。

  司炉工在排放蒸气前未及时了解浴室内是否有人,3名洗澡的女工被蒸气熏死。

  大兴检察院认为,公司老板王某应承担事故责任;司炉工赵某在未检查浴室内是否有人洗澡的情况下,就开始排放蒸气,造成事故,亦应承担责任。

  日前,大兴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公司老板王某及司炉工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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