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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伤人逃逸 两年之后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5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11月22日,北流市的刘某某在交通肇事逃逸两年后,在贵港被警方抓获。

  2004年8月11日21时50分,刘某某酒后驾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小轿车,由北流城区沿一环路往永丰初中方向行驶,行至一环西路0150号门口路段时,与迎面驶来的由李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重伤。发生事故后,刘某某没有停车而是驾车逃逸,逃至二环路大岭路口路段时,又与罗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碰撞,致使罗某受伤。接连撞伤两人
后,刘某某仍不停车,继续驾车逃逸,逃至二环路富林塘环岛处,因小轿车起火,刘某某弃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北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组织警力全力追捕肇事者。今年11月22日,警方得知刘某某在贵港市出现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贵港市,一举将刘某某抓获。 (覃海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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