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合伙做生意 诈骗钱财法不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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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0:0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罗忠贤 通讯员凌春)近日,北流市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家全、黄勇、黄盈、李锦芳、杨秀桂、黄家伟等6名骗子有期徒刑6个月和5个月拘役不等,并各处罚金1000元,让他们尝到了诈骗他人3000元反而“失财”6000元并受到刑事处罚的苦果。 今年3月10日,以黄家全、黄勇、黄盈为首的6名兴业县农民,一起窜到北流城区,以合伙转卖蛤蚧并交纳定金为手段,由黄家全、黄勇、黄盈当主角,李锦芳、杨秀桂、黄家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