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会员费容易找工作难 大学生找兼职险些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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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0:08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小何为勤工俭学找到南京润盛大学生兼职工作室,交了160元会员费,结果仅做了一次兼职后,就无法联系到下次工作或介绍的工作无法做,她想讨回部分会员费却遭到拒绝。 今年9月13日,小何经人介绍来到“润盛”寻求一份兼职工作,对方说当时就有促销工作,但要先交160元入会。小何交了钱成为会员后才知道,对方只在国庆黄金周期间要人
10月1日至5日,小何做了5天的手机促销员,原先称的每天五六十元一天的工资变成了40元,就连这200元到11月中旬还没拿到。国庆后,小何几乎每周都要打电话问“润盛”,但都没有事做。到了11月15日,“润盛”才介绍了一份日薪30元的工作,小何觉得与当初承诺的工资标准相差甚远便没去。此后,小何觉得这样打工很难,遂向对方要求退会、并退还100元,但遭到对方拒绝。 南京润盛大学生兼职工作室的裴主管说,不退会费是双方口头约定的,小何来求职时已向她说明,这笔会费是一年内为其介绍兼职工作的费用,本月21日又为她介绍了一份兼职,但她未接受。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李晓霞律师认为,从这起纠纷看,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其实不仅仅是承诺一年内介绍兼职工作,还有一年内至少介绍多少次工作、最低薪金标准是多少、如果没达到要求,双方各自承担什么责任等等,都应用文字的形式约定,一旦出现矛盾便可有据可依,有证可查。由于双方没有文字协议,遇到纠纷就会扯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