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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童“开车”撞伤老妇 法院庭审三方均需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0:1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名六旬老妇在农贸市场内买菜时不慎遭遇“飞来横祸”,一辆原本停靠在市场内的电瓶三轮车突然启动,将她当场撞倒不省人事。现场目击者发现,引发该场意外事故的肇事者居然是一名年仅四岁的男童。

  男童飞车老妇骨折

  去年9月10日上午,六十多岁的石大妈来到南京雨花台区一农贸市场内买菜。这时,一辆停靠在市场里的电瓶三轮车突然启动,不偏不倚正好撞到石大妈身上,当场老人家就被撞得昏厥过去。市场里不少摊主及顾客都目击了这一事故,众人围上前一看,原来该辆肇事三轮车的“驾驶人”居然是个不过三四岁大的男童,大概孩子爬到三轮车上玩耍时,不留意“发动”了车子,才导致了该场事故,“肇事驾驶人”也因此摔下三轮车,痛得当场哇哇大哭。

  众人赶紧将石大妈送到附近医院诊治,经诊断,老人家已腰椎压缩性骨折、脾挫裂伤。虽然已入院半年多,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但病情至今未能痊愈,仍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及治疗,经医疗机构鉴定,石大妈有两处伤情都为10级伤残。

  三方推诿伤者起诉

  事情发生后经警方调查,肇事车的车主是该市场内一摊主孙某。事发当天,他只是将三轮车如往常一样停放在自家摊位前,不想,另一摊主刘某的四岁儿子兵兵(化名)居然会爬到自家电瓶车上玩耍,随后,谁也没注意到电瓶车就被突然启动了!作为“肇事人”的父亲,30岁的刘某表示,“我们在忙生意时,也没留意到宝宝爬到人家三轮车上玩起来了,然后不知怎么就启动了车子,还把那位顾客给撞了,可孩子那么小,他根本不会故意开车撞人啊!”但毕竟受害人为此身体遭受重创,还花去数万元医疗费。虽然肇事方已陆续赔偿给受害人前期医疗费,“但今后的治疗还需要钱啊!”可是兵兵的父母、电瓶车车主及农贸市场均相互推诿,都不愿多支付其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事情过去一年了仍未有明确说法。石大妈无奈之下将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三方一起告上法院,共索赔10万余元。

  法院庭审均需赔偿

  雨花台区铁心桥法庭审理此案期间,原告认为,电瓶车车主孙某对个人车辆疏于管理,刘某则未尽到看管孩子的义务,农贸市场更未加强市场管理,因此三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农贸市场在市场内专门设有为摊主停放车辆的场所,但对摊位业主在自家摊位前停放装卸货车辆的行为并未予以约束和管理。去年9月10日,被告孙某卸货后照例将电动车停放在自家摊位前,之后被告兵兵坐上该车玩耍,车子突然启动撞到正在买菜的石大妈身上,造成其腰椎等多处骨折,构成两处十级伤残,石大妈住院222天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在其住院期间,孙某和兵兵父母各支付其3千元,农贸市场垫付了1.2万元。据此,法院判决肇事车主再给付石大妈人身损害赔偿金2.4万元;兵兵父母给付其2.7万元;农贸市场给付7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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