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工商部门查处出租屋案件48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0:4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易民丽 通讯员梁开挺 顾周挺)针对传销窝点大多隐藏在出租屋的情况,我市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坚持严格管理出租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初步统计,从11月12日至25日,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出租屋案件48件。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玉林市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对出租、闲置房屋的管理,严禁将房屋租
赁给传销人员搞传销活动。据了解,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活动,部分群众自觉终止与传销人员的出租合同,其中房主举报传销活动的电话约有250个(次)。

  我市工商、公安部门加大了对违法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处罚力度。11月12日,北辰派出所在集中查禁传销活动中,在清湾江社区回春路某出租屋查获一传销窝点,公安机关依法对屋主唐某进行了治安处罚。11月13日上午,市工商局玉州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玉州区名山社区一传销窝点,工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责令屋主卓某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金。

  为了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玉林城区和各县(市)区对清查出租屋的方式由大转细,进行更细致的清查,对情节严重的出租屋屋主采取停水、停电等手段,限期整改。据了解,玉林城区由原来大规模的地毯式清查出租屋,转为分小组对出租屋进行登记兼清查。同时还以出租屋登记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基础,为今后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继续加强对出租屋管理,防止传销人员流向乡镇、城乡结合部,取得显著成效。11月25日,陆川对县城出租屋进行清查,共清查出租屋1568户,与出租屋签订保证书247户,并责令已租给传销人员的屋主两天内将房屋收回。同日,博白县对5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居民楼实施停水、停电措施,传销人员阵脚大乱,纷纷离开传销窝点。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