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饭店开出张家发票”后续:税务局长承认是税务人员工作上的失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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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1:58 山西新闻网 | |||||||||
消费导报 本报讯(记者张纲举)11月20日,本报以“李家饭店开出张家发票”为题,对大同市城区地税局辖区内一经营户违规使用发票一事进行了报道。饭店老板说发票从地税局购买时就盖上了别人的章,到底此发票如何就盖上了彼章呢?相关税务人员未能解释清楚,那么,城区地税局局长对此事又作如何解释的呢? 11月21日,记者来到大同市城区地税局进行采访,该局的赵局长就此事向记者了解
10时30分许,赵局长从外边回来后对记者说,这是税务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差错主要出在税务人员的身上,是两个专管员弄混了票,给人家拿错了,不能怨经营户。不过,这并没有造成税款的流失。城区地税稽查分局的卢股长对记者说,李老三羊杂馆所使用的那本盖有“大同市城区老张家火锅店”公章的发票是今年5月23日从城区地税局东街所购买的,李老三羊杂馆因违规使用发票,他们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并收缴回300元的罚款。 因税务人员工作上的失误,给李老三羊杂馆拿错了发票,李老三羊杂馆没有按规定使用发票而受到处罚后,记者就此事对城区地税局西街所进行回访。该所的马姓工作人员说,专管员拿错了发票后,李老三羊杂馆继续使用,当然也有错误,罚他(李老三羊杂馆)也是应该的。李老三羊杂馆违规使用发票该罚,那么税务人员给李老三羊杂馆拿错发票,又将如何处理呢? 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董春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