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巨额公款被挪用 伙同作案双双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3:0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1月28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党玉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竟然为了私情挪用公款达65万。11月27号,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叶学春被告人樊磊(原河南省土壤肥料站计财科副科长)因犯挪用公款罪,分别被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

  2000年6月1日,被告人叶学春利用其担任河南省土壤肥料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伙同
该站计财科副科长樊磊以购买设备的名义将国债项目资金50万元借给尚某某作生意。当天,两人就将该50万元被转帐至河南省格瑞得实业有限公司,次日,被尚某某转入河南财政证券公司用于个人炒股,直到2001年2月2日,格瑞得公司才将50万元归还。

  2001年5月份,被告人樊磊利用其担任河南省土壤肥料站计财科副科长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15万元借给常某某做生意使用,直至2006年8月,常某某才将15万元全部归还。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学春、樊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