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公款被挪用 伙同作案双双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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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3:0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11月28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党玉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竟然为了私情挪用公款达65万。11月27号,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叶学春被告人樊磊(原河南省土壤肥料站计财科副科长)因犯挪用公款罪,分别被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 2000年6月1日,被告人叶学春利用其担任河南省土壤肥料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伙同
2001年5月份,被告人樊磊利用其担任河南省土壤肥料站计财科副科长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15万元借给常某某做生意使用,直至2006年8月,常某某才将15万元全部归还。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学春、樊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