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搬运工 工地休息时遭意外 算工伤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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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3:17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刘光荣)搬运工喝得醉醺醺上班,班长要求他先休息。岂料就在其休息之际,偏偏遭钢管击中腰部,导致脊椎受伤,这能算工伤吗?搬运队老板和受伤者各执一词。 43岁的王强(化名)在江岸区一家搬运队做搬运,双方未签劳动合同。11月11日晚上7时30分,正在和老乡喝酒的王强,接到搬运队的电话,遂赶到江岸区一家仓库搬运钢管。
赶到仓库时,王强刚刚半斤白酒下肚。值班班长潘某见他满嘴酒气,叫他在一旁休息。王强不服气,“我又没喝多,凭什么要休息!”他强行搬了两根钢管后,确实感到头昏目眩体力不支,遂坐在边上歇一歇。 哪晓得,同事小程和小岳在抬一根钢管时,不小心将钢管撞到了货车的车身上,百把斤的钢管反弹后从车上掉下来,周围的搬运工纷纷避让。一旁的王强还没有会过神来,就被弹起的钢管击中腰部,他顿时一声惨叫,倒在地上。 同事赶紧送王强到医院,经诊断,王强脊椎受伤,构成8级伤残,手术费花去了1.8万元。 王强认为自己是工伤,搬运队应该赔偿医疗费。但搬运队老板搬出《工伤保险条例》,表示按照该法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算工伤”。 王强觉得委屈,他表示自己不是因为醉酒受伤的,而是因为搬运过程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故,才受伤的。昨日,王强致电晨报法律在线,咨询自己到底是否算工伤? 读者朋友们,王强的情形能算工伤吗?欢迎致电13349951368,或发邮件xlmxe@yahoo.com.cn,发表您的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