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无知少年盗来汽车论斤卖 最大不过18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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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3: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1月2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 江旭萍)四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将盗窃来的一辆长安面包车拆卸成一堆黑塑料、废铁、铜后卖给破烂王,换来300余元钱,正在交易时即遇见闻讯赶来的民警。四人中,一人在逃,一人因未满16周岁而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余二人已于11月25日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小姚、小志、小伟(均未满16周岁)、小帅四人因与父母闹矛盾等原因,出走聚集在宁波江北的一家小旅馆。10月16日下午,小帅因赌博欠下高利贷无钱偿还,遂提议偷辆汽车去卖,弄些钱花,三人一拍即合。次日凌晨,小姚和小志来到江北庄桥街道外环东路上,发现被害人俞某某停放的一辆宁波牌照的长安面包车(价值人民币17219元),小姚遂砸破车窗玻璃钻进车内,用搭线的方法发动汽车,将车开回小旅馆。四人在旅馆里商议把车开往余姚卖掉。到了余姚后,由于找不到卖主,四人决定将车拆了,把部件卖给破烂王。交易的过程中,巡逻的保安见状可疑遂报警而案发。 检察官在提审小姚和小志的过程中了解到,四个人初中毕业后都不再上学,在社会上无所事事。小志就是因为不满父母要求其继续上学而跟家里产生矛盾出走的。四人在偷车的过程中均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折射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薄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