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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犬子”不孝偷卖家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4:55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吴红兰记者宋宁华)自家犬子不孝,竟然殃及家犬。日前,嘉定区法院对一起吸毒儿子偷卖父亲爱犬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戴老伯的诉讼请求。

  60多岁的戴老伯爱好养狗,家中一共养了3条狗,其中一只雌性大白熊犬比较值钱。

  去年夏天,儿子小戴对父亲说,朋友沈姓夫妇是开养犬场的,自己家中的狗可以免费寄养在他们养犬场,并把养犬场的电话告诉了戴老伯。戴老伯电话联系了沈夫妇,对方表示同意,称只要戴老伯的狗将来生下小狗时给他们一两只就可以了。

  于是,戴老伯叫小戴把3只狗送到了沈夫妇开的养犬场。之后,戴老伯隔三差五地去看望自己的爱犬。其中有一次,儿子小戴也跟着一起前往。

  但是原本吸毒的儿子小戴没能把毒瘾戒掉,又开始吸毒,一年没有回家。戴老伯对这个儿子也是心灰意冷,眼不见为净。

  今年四五月间,戴老伯再次去看自己的爱犬时,沈夫妇告诉他,小戴已经把3只狗作价1.2万元卖给了他们。这下戴老伯急了,认为儿子小戴卖掉其中雌性大白熊犬没有征得他的同意,要求沈夫妇把狗还给他,但沈夫妇不同意。于是,戴老伯告到法院,要求养犬场退还大白熊犬。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日常生活习惯,鉴于戴老伯与小戴之间的父子关系,小戴将狗出售的行为属于处理日常家庭事务的行为,沈夫妇有理由相信小戴行使上述行为是在父亲的同意或授意下,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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