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社保基金2500万元 公安县委原副书记杨政法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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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8:1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武汉11月28日电湖北省公安县委原副书记杨政法挪用社保基金2500万元进行炒股盈利,收受他人贿赂84.15万元。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杨政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据《湖北日报》报道,法院查明,1997年至2005年,杨政法在担任公安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公安县委常委、公安县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
法院认为,杨政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采取做假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受贿、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杨政法能坦白交代其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故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