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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房地产公司用假发票偷逃税金逾千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8:11 云南日报

  新华社武汉11月28日电(记者皮曙初)利用假发票和真票假用等手段,武汉一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中虚列巨额成本,偷逃国家税收,目前已被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996万元。日前,湖北省地税局通报了包括这家公司在内的一批典型假发票违法犯罪案件。

  今年4月,武汉市地税部门在房地产一体化专项稽查和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
东鑫集团有限公司在鑫海花城一、二期项目开发中,利用假发票17张、真票假用2张,虚列建安工程成本7479万元。其中一期工程虚列成本4314万元,偷逃税款863万元;二期工程虚列成本3165万元,由于不到纳税期,经整改尚未对税收构成实质性影响。

  武汉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这家公司进行查处,除责令其补缴各项税费1309万元外,还对其偷税行为处以553万元罚款,并依法加收税款滞纳金133万元,对不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上述补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996万元,已于11月13日前全部追缴入库。由于偷逃税款已占应纳税款的35.5%,符合重大偷税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标准,地税部门已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北省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公布,经过8个月的假发票专项治理行动,全省已捣毁一批发票制假窝点;查处发票制假、贩假不法分子75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7人,依法实施劳动教养4人;收缴假发票435万份,其中定额发票票面金额1.2亿元;处罚使用假发票的纳税人2557户,纠正用假发票虚列成本(支出)20多亿元,补税罚款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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