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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创新”与“七个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4:29 深圳特区报

  福田区连续两年在全市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荣获第一名的好成绩,主要表现为“三大创新”及“七个举措”。

  政策创新

  措施一是出台二大管理新措施,根据市府出台的新三年就业政策的新发展、新要求
。一是出台《福田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对就业困难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计件工资实现灵活就业的,原则上按计件工资支付岗位补贴和奖励,鼓励企业多开发岗位招用就业困难失业人员,鼓励就业困难失业人员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二是制定福田区公益性岗位置换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全区公益性岗位检查情况,制定福田区公益性岗位招用非户籍人员的岗位置换办法,规定对招用户籍人员比例未达到70%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其按第一年2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比例逐年置换,确保在2008年以前,实现全区公益性岗位招用户籍人员比例达70%以上。

  措施二是区政府出台了市外招调工指标审批原则和奖励办法,将技能人才引进与鼓励企业招用失业人员结合起来。在市外招调工指标投放上,向招用政策性安置对象或失业人员的企业倾斜,继续加大对招用政策性安置对象和失业人员企业的奖励力度,对认真落实“3∶1”就业政策的企业,优先下达招调工指标;对安置随军家属1名上岗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奖励3至6个招调工指标;对虚假安置骗取指标的,取消企业立户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停办招调工业务。

  机制创新

  措施三是破解工程兵家庭就业难题,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措施。累计帮助610多名工程兵及家属实现就业再就业。主要做法:一是制定就业援助方案。进一步明确做好工程兵及其家庭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责任措施。促进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原工程兵及家属实现就业,保障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宣传落实就业援助新政策。与市劳动保障局、香蜜湖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在工程兵主要居住地宣传援助工程兵及其家属就业的新政策。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程兵就业优惠政策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快落实就业优惠政策进度,累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800多人。三是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针对原工程兵及其家属年龄大、文化低、技能低的实际,区重点开发了清洁保洁、无水洗车、服装手工艺计件加工等适合工程兵及家属就业的岗位达1000多个。四是通过再就业基地优先落实就业岗位。再就业基地的建立不仅为辖区失业人员就业也为解决工程兵及家属就业难题,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凡有就业愿望的工程兵及家属均可通过再就业基地全部实现就业。

  措施四是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不断探索就业新途径。2005年福田区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探索,提出向社区要岗位、要就业、要稳定的口号,要求各街道选择1个以上社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在区劳动部门的指导下,各街道、各部门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当年创建了园岭、香蜜湖、南园、莲花街道4大再就业基地,安置困难失业人员303人就业,辖区1081名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实现就业,占全区促进困难失业人员就业数的90.7%,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该区今年在全区92个社区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明确要求各街道至少建立一个再就业基地。今年4月份,在香蜜湖街道召开了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现场会,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各街道通过政府出物业或租赁场地,引进适合社区环境的手工制作加工项目等办法,全部实现每个街道至少建立一个再就业基地的目标。街道社区再就业基地的建立,为解决辖区困难失业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受辖区企业和失业人员的欢迎和好评。由于再就业基地起了很好的示范效应,香蜜湖、园岭等辖区的一些手工加工企业还主动租用场地,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大量吸纳辖区就业困难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目前,通过再就业基地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人数占全区解决就业困难失业人员就业总数的76%以上。

  措施五是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目标,“五个一批”硬措施成效显著。近年来,福田区全面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关爱·自立”行动,重点帮扶困难失业人员,采取“五个一批”硬措施,重点援助“零就业家庭”。即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企业招用托底安置一批、实施“3∶1”政策解决一批、专场招聘推荐一批、开展党员“一帮一”活动援助一批。使辖区400多户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至少1人就业目标,在特区内首家实现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

  管理创新

  措施六是实施失业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开展辖区失业人员普查,实现了失业人员底数、家庭情况、就业愿望、技能水平和用人单位需求“五个清”。在此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对有强烈就业愿望的困难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通过公益性岗位和重点推荐等措施大力帮扶;对有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能力的,在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上给予积极帮扶;对就业愿望一般且对就业岗位挑剔的,通过培训转变就业观念,由人力资源市场推荐就业;对没有就业愿望或隐性就业的,政府不再提供就业服务。

  措施七是大力推进辖区就业服务属地化管理,打破原有的失业员工与失业人员分块管理的办法,实现辖区各类失业人员按照户口所在地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使失业人员就地就近享受各项就业服务,逐步建立“就地服务、资源共享、职责明确、通力合作”的就业服务新格局。同时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考核机制,为失业人员提供快捷、便利和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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