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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代表赞同标准升至361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4:29 深圳特区报

  市民政局就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订两套方案昨召开听证会

  七成代表赞同标准升至361元

  【本报讯】(记者李舒瑜)昨天上午,市民政局就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套方案,邀请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学界专家和低保群众等16名代表召开听证会。尽管目前我市每
月344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是全国最高,但是代表们仍然全部赞同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12名代表明确表示标准应提高到361元为宜。

  这是我市首次对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举行听证会。从1997年以来,我市已经四次调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88元还是361元

  据市民政局介绍,我市当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44元,这个从2002年开始执行的标准,目前仍是全国最高的。(目前北京为310元,上海为320元,广州市为330元)然而,随着深圳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文化、教育、卫生交通等消费水平、物价水平的逐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多次调高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而深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却仍然维持在2002年的水平,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

  市民政局经过调查研究,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制定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套方案——

  方案一:提高至388元。这个标准主要以2002至2005年四年间我市食品类价格累计指数上涨数12.8%作为调整基数。

  方案二:提高至361元,这个标准主要以2002年至2005年之间消费价格累计指数上涨数4.9%作为调整基数。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经达到5061户14942人。

  低保户月享救济700元

  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家庭除了每月享受344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减免教育学杂费、住房补助金、资助上大学、煤气费优惠等救济服务。根据统计,我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可以享受的救济金约为700元,低保家庭优惠减免项目每月平均80元,低保大学生学费资助每年平均约7000元。

  在昨天的听证会中,来自市慈善网的代表颜政表示,如果加上上述保障救济,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其实比国内其他城市高出很多。正因如此,他建议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此次以361元为宜。同时,以后还应该将上述一些暗补改为发现金的明补,以增加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提高低保标准要循序渐进

  与颜政一样,七成听证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将该标准提高至361元。

  深圳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易松国表示,第一,按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作为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科学而可行的。第二,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不宜一下子提高过快,才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三,制定低保标准还要兼顾国内经济发达城市以及周边城市的均衡发展。目前,我市的低保标准已是全国最高,如果提高至388元,则高出经济发达城市北京、上海60元至70元,比我市周边城市广州、东莞等高出50至180元。

  市民政局表示,将会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尽快形成方案交市政府。我市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在明年实施。

  不能完全依赖社会

  昨天参加听证会的,还包括我市的一些残疾人和低保家庭成员。他们在发言中感谢深圳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他们生活的关心和帮助,并表示自己也要“争一口气”,要自强,不能完全依赖社会。

  来自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的低保家庭代表史女士表示,自从自己和丈夫2001年下岗以来,一直依靠低保金抚养一对儿女,解决生活难题。前两年,她的两个孩子双双考上大学,每年还从“雏鹰展翅”计划中得到学费资助。尽管如此,她一直努力打短工赚钱,两个孩子目前在学校也参加勤工俭学。“我们不能完全依赖社会,要自强。等孩子工作后,我们就可以不拿低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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