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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有人抢注了大雁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5:06 三秦都市报

  ■河南省一自然人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将大雁塔作为商标,涵盖对象包括麻花、包子、方便面等。

  ■尽管明知该申请有恶意和侵权之嫌,但目前西安方面还不能就此事开展实质性运作。西安珍贵文物及著名旅游景点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让人深思。

  河南人去年已抢注“大雁塔”商标

  11月26日上午,记者接到读者反映:西安著名的旅游标志唐代大雁塔正在被外地人申请成为食品商标,而且已经快两年时间了。按照相关规定该商标即将进入公告期,离最终成功获得只有几个月时间了。得到这一信息后记者随即开始进行调查。

  记者进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站进行查询后发现,这条信息千真万确。经过查询项目中的“综合查询”栏,记者输入“大雁塔”后,见到了这条申请的详细信息。信息显示,河南省郑州市自然人卢某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时间是2005年1月17日。商标的国际分类号为30号,拟申请注册的商标保护的商品和服务种类包括巧克力饮料、麦乳精、茶叶代用品、饼干、麻花、包子、米、方便面、食用面筋、食盐等。由河南省双信商标代理咨询公司代理进行商标申请注册。

  记者进一步浏览该申请商标的详细信息发现,西安的城市形象代表大雁塔被分解成了独立的两部分:图案中间的主图案为一座古塔,上空飞过一只展翅的大雁,其余图案为汉字大雁塔和拼音。西安大雁塔为典型的唐代建筑,高7层,是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和佛教完美结合的产物;卢某申请的商标图案中的古塔却为典型的宋代造型和风格,且高达11层。单从图案和画面上看,卢某将大雁塔分解成了大雁和塔两部分。

  公民申请“大雁塔”商标并不稀奇

  双信公司负责注册的朱经理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该商标确实是经过自己公司进行了注册申请,已经快两年了。2001年《商标法》修改后将申请商标的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而且并不需要自己有一定的经济实体。这样一来公民卢某申请“大雁塔”商标并不稀奇。不过对于卢某是否只申请不开发或者既申请又开发的实际情况,朱经理表示他也不清楚。

  不少企业欲借“大雁塔”牟利

  大雁塔正是由于独占文化资源的稀缺性和显著性,成为全国商家追逐的目标。其中商标最为典型,广大商家趋之若鹜。广大陕西人民熟知的莫过于“大雁塔”牌香烟了。除此之外陕西还有以此为商标的礼花、棉织品、陶瓷商品等。

  西安大雁塔保管所所长解守涛告诉记者,大雁塔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由来已久。在国家《商标法》颁布以后,保管所进行了相关的咨询和考察,最后在尊重历史现实和法律框架下认可了在上述这些产品领域中企业的使用情况。不过因为大雁塔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还是有不少的企业想了许多方法来借“塔”出名,借“塔”牟利。

  解所长向记者讲述了一件关于“大雁塔”商标的真实案例。去年南京某经贸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将“大雁塔”作为某种肉类商品食品的注册商标。在国家商标局就该商标发布审定公告时,西安方面提出了明确异议。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的保护范围不能与民俗、宗教等方面发生冲突。大雁塔是公认的宗教建筑代表,且在大慈恩寺内,将它申请成为肉类食品的商标,明显不妥。最终南京某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没有通过。

  河南公民申请“大雁塔”商标

  西安智典商标事务所高新代理部主任车伟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明知该申请有恶意和侵权之嫌,但目前西安方面还不能就此事开展实质性运作。西安珍贵文物及著名旅游景点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让人深思。

  按照国家商标局的现行商标申请程序,商标代理公司机构或企业、自然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在进行形式审查后会下发受理通知书,随后是实质审查。这两项审查的具体时间根据不同的保护类别约为1至2年。河南自然人卢某提出的申请即将到达两年,马上进入公告期,从公告期到批准商标注册的期限则只有几个月时间。在这期间的主要程序分为初步审定公告、核准注册公告、批准3个步骤。以上申请程序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很关键。不过由于还没有进入公告期正式公告,西安大雁塔保管所和西安的商标代理机构还不能就此事开展实质性运作。

  对于这种现状,大雁塔保管所认为,全国只有一座大雁塔,商标局在进行申请的形式审查(第一道关口)中就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在第一道关口时就可以不予通过。西安桃园律师事务所杨雄律师也持同样观点:文物资源的稀缺性和独特性应该成为商标机构接受申请时要考虑的重要方面,这样可以使恶意抢注等行为有所收敛。否则就会有“兵·马·俑”、“太白·山”、“武侯·祠”等商标注册申请出来。目前陕西省的多家文物旅游景点在全国全世界都是惟一的,如果不能在首道关口上进行有效的保护,陕西的资源便会大量流失。这是西安珍贵文物及著名旅游景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无奈。

  本报记者张锋哲 实习生 樊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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