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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轿车作抵押 所得赃款去赌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5:11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郭红文 通讯员 侯永杰 黄瑜)以包工程修路用车、开工厂业务上用车等为名,32岁男子先后从汽车租赁公司租得5辆轿车(共计价值30万元),将租得的轿车抵押给他人,所得15万元全部用于赌博。11月28日记者获悉,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案犯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非法所得1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今年32岁的张卫东是长安区斗门镇张旺渠村村民,1997年12月因吸贩毒被劳动教养
两年。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23日,张卫东以包工程修路用车为名,从陕西永亨汽车租赁公司租走一辆白色吉利轿车,6月4日,张将该车以3万元抵押给长安区斗门镇某村张某,所得赃款被张卫东赌博挥霍。同年4月29日,张卫东以包工程送沙石、工地用车为名,从陕西永亨汽车租赁公司租走一辆捷达轿车,次日以4万元抵押给薛某,所得4万元用于赌博。

  紧接着,2006年5月20日、26日、6月11日,张卫东又先后三次从相关汽车租赁公司租走3辆轿车抵押给他人,所得赃款均用于赌博。破案后,5辆车均被追回。经鉴定,5辆车共计价值3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卫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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