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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典气球如炸弹没有审批不许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5:1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付亚娟 实习生 成玉杰)近年来,随着各地利用气球从事庆典、广告宣传和科研的活动日益增多,施放过程中发生气球爆炸、燃烧,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也越来越大。我省内外也曾多次出现升空气球影响飞行安全,爆炸、燃烧致使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事故。为此,昨日上午,陕西省气象局联合民航西北空管局以及航空管制机构解放军某部,就加强施放气球管理一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民航西北空管局空管处陈处长说,在西安上空,每天经过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导航台的飞机起降多达4800次,从西安上空经过的飞机至少有4700架。每架飞机在经过导航台时,其距离地面高度是1500米至2000米。这个距离很容易使气球与飞机相遇,因此威胁较大。另一方面讲,气球属非金属物体,雷达等监控设备根本探测不到,又由于在飞机起降时,飞速小、高度低、可处置时间短等原因,致使悬空的系留气球对于飞机来说不亚于炸弹。

  据省气象局法规处王处长讲,与市民生活相关的气球以小孩玩耍的小氢气球、各种庆典仪式施放的悬挂式系留气球为主。小氢气球在上升到一定高度时会自己爆破,一般不会对航空飞行造成威胁。但随着系留气球尺寸越来越大,放飞高度越来越高,总有爆炸、燃烧事故发生,对航空的威胁越来越大。据统计,从去年至今年,我省经过审批施放系留气球的共有8732次,其中西安有5726次。在全省222次违法案例中,西安有20次,宝鸡有54次,渭南有64次。鉴于此,希望各单位在施放系留气球时,必须到当地县、市气象部门进行审批,如有意外放飞、意外爆炸等事件发生,施放单位必须及时给气象、航空以及空军飞行管制部门上报。对无证和违规施放气球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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