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优惠价原是忽悠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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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5:53 山西新闻网 | |||||||||
三晋都市报 婚纱照犹如雾里看花 本报讯(记者 闫婧宇)针对百姓反映的价格投诉热点,11月28日,记者跟随太原市物价局,对省城罗亚、大台北等多家婚纱影楼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这些婚纱摄影机构大都存在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价目表中所标示的原价根本是子虚乌有,所谓特价、优惠价其实就是其长期执行的价格。
在位于桥头街的一家婚纱摄影楼,检查组就其价目表中所标示的“倾城之恋”、“罗曼蒂克”等系列原价与特惠价之间的区别提出质疑,而该影楼负责人则解释,当前行业竞争激烈,由于影楼开业还不到半年,从开业的特惠期,到逢七夕、国庆等重大节日,所以一直没能按价目表中所标的原价标准进行收费。而在柴市巷的罗亚、大台北等婚纱摄影楼,对于检查人员提出的打折价、优惠价,相关负责人都表示,原价与打折价、优惠价并不确定,真正的原价从来也没有或者是在五六年前竞争不是很激烈的情况下才有。 太原市物价局价格欺诈检查专项行动组李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婚纱摄影行业属新兴行业,价格是由市场来决定,物价部门在管理上相对比较难,像这种标着类似原价1700元,4折优惠680元,或者全场打5折的情况,在整个婚纱摄影行业可以说较为普遍,从《价格法》意义上讲,如果影楼没有按所标示的原价价格标准收费,且没有相关收费记录,就等同于价格欺诈。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多数消费者在拍照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即在预订的时候,服务人员并没有告诉你穿什么婚纱收费,什么不收费,以及用什么像册像框等,一旦你交了订金,就掉进了陷阱。而指定的婚纱、像框,都是些不太好的,你要换就得加钱。标示价格承诺不完全履行,辅助性服务例如鲜花、假发、指甲等没有进行明码标示,常常在化妆现场才告之消费者。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发现,几乎所有的影楼都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编辑:樊永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