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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标志缺位花池成杀手(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5:5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警示标志缺位花池成杀手(图)

  自10月8日太榆路翻新通车后,迎宾桥附近不断发生交通事故,配套设施问题却一直无单位出面解决

  新闻前缀

  10月8日,经过翻修的太榆路焕然一新,正式恢复通车。与翻修前不同的是,这次翻修专门在路的中间加修了一座座花池作为隔离绿化带。出人意料的是,这一座座花池,不仅没有起到隔离美化的作用,反而成了一个残酷无情的“杀手”……

  10月30日晚,太榆路迎宾桥北发生交通事故,一辆QQ轿车撞上路中央的花池后又撞上路边的电线杆,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两人重伤;

  11月10日晚,太榆路迎宾桥北,一辆越野车撞上路中央的花池后飞到路对面,与另两辆经过这里的汽车相撞,事故造成两人重伤;

  11月25日晚,一辆越野车撞进太榆路迎宾桥南路中央的花池,车底盘卡在花池边上动弹不得;

  ……

  用周围老百姓的话说,这里三天两头地出事,他们目睹的事故至少有十几起,磕磕碰碰的小事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一个花池被老百姓冠以“杀手”的名称,事故不断发生,警钟一再敲响,但是直到昨天,记者到太榆路附近采访时,看到花池仍是光秃秃的……

  无植被无警示标志

  居住在迎宾桥周围的老百姓告诉记者,从南面过来的车和从北面过来的车相互会车的情况下,总有车撞到路中间的花池上,而直到现在类似的悲剧还在不断上演。

  在附近值勤的交警说,自南向北行驶的夜行车从迎宾桥过来后是一个上坡,爬坡时,正常的灯光应该是往上照的,上了桥后车灯马上转为平射,加上车速过快,发现那个花池子时就已经晚了,一般人根本反应不过来,踩不住刹车,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车撞上去。

  11月27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新修的绿化带内还没有植被,外侧也无任何警示标志,不熟悉路况的夜行车辆若在此处变道超车,很容易撞到中间的绿化带上。

  相关几家单位都“无辜”

  车祸屡屡发生,花池的设置是否不尽合理?为何此处一直没有警示标志?这些问题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解决?记者就此走访了各相关单位。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太榆路的翻修工作,市政处的陈处长告诉记者,因为相关事故的发生,不少市民责问市政部门为何要修这条“杀人路”?可市政部门的施工完全是根据规划、设计部门的标准方案进行的,并无半点差错。

  陈处长认为,导致事故频发的一个原因是驾驶人员车速太快;而相关交通设施不配套是引起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而事故的发生与绿化带是否回填或是否栽种树木并没有必然联系。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店交警队。交警队张队长表示:花池修好后,此处确实变成一个事故多发地带,花池的规划是否合理也值得商榷。小店交警部门也曾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此事,但得到的答复是:太榆路属省道,应由公路局管理。

  记者又与太原市公路分局养路科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一般情况下,国省道的维护、交通设施等都由公路部门负责,但太榆路迎宾桥路段有特定的产权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这些路段设施维护都归产权单位负责。

  太榆路的产权单位是市政管理局,记者只好再次致电市政处的陈处长,他说太榆路的产权是归市政局所有,但市政部门只负责规划、建设,交通设施如提示牌、红绿灯等,须交警部门实地考察后提出权威建议,才能设立。

  一个花池的问题竟然牵扯出了这么多的单位,是记者始料不及的,更让记者困惑的是,在几个部门间辗转一番后,最终也没能弄清楚问题到底该由谁来解决。

  配套设施啥时能到位

  在采访过程中,小店交警队事故科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只要沿着路中花池的外边,向迎宾桥方向画上减速标线和减速带,再设置一些明显的警示标志,司机开车经过这里时按照规定速度行驶,就可以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经过太原市高新区、南中环路等一些新修的马路时,记者看到路中的花池隔离带都涂上了醒目的黄色,以提醒过往的司机。

  的哥马师傅致电本报说,太榆路是太原的南大门,拓宽的马路缓解了该路段的交通压力,但由于没有提示牌和醒目的标识,导致该路段路中隔离带的花池频频引发交通事故。马师傅说:“加上些标志,涂点反光漆什么的并不费事,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了,一直做不到?”

  附近加油站的一位工人师傅说:“看到好几起事故的发生了,要等这里发生多少次事故、出多少条人命,该有的配套设施才能到位呢?”

  本报记者孙亮马秀凤

  丢掉了热心换来了寒心

  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一个多月的时间,太榆路迎宾桥附近车撞花池酿祸之事,本报已是第三次关注了。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仍然不敢保证能否就此打住。

  车祸频发,除了车速过快的原因,花池的位置和交通设施的完备同样存在问题。遗憾的是,虽然相关部门也都了解情况,甚至对解决方案也能说个八九不离十,但谁也不愿意管这件事。文中所述的解决方案,做起来并不费劲,之所以不做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躲避责任,不敢承担。

  我们先做个假设。假如记者采访的几个部门全都说了实话,即和谁家都没有关系,那我们究竟该找哪个部门出面解决问题呢?太原市管理公共事务的部门不少,一家一家找,即便真能找到勇于承担责任的,也难免浪费时间,更不能保证找人的时候没有车祸发生。试想,一面是几个行政执法部门纷纷明哲保身,推来推去,一面是群众频频反映,记者东奔西跑,车祸难以制止———一冷一热,对比如此鲜明。

  车祸高发令人心痛,这种“各家自扫门前雪”的态度更令人心痛!各家推来推去,丢掉了自己的热心,换来了群众的寒心;即便推开一己责任,政府整体形象也难免受损;即便做出不越权的无辜样子,也不能躲开道义的谴责。

  当然,花池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因之造成车祸高发也是事实,根据常理判断,文中自称此事不归自己管的几个部门中,应该至少有一家说了谎。哪怕是解决问题的一个环节和自己有关,这个部门也难辞其咎。

  我们无力探究到底是哪家说了谎,我们能够做的,仅仅是和群众一起呼吁并且等待。我们提醒相关部门,一味推脱,“花池杀手”问题久拖不决,行政失误就可能变成犯罪!

  □余力

  编辑:勾天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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