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网”电到小偷也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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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03 千华网 | |||||||||||||
记者 刘名茗 近日,刘先生陪亲戚到铁东一尚未入住的封闭式小区里看房子,发现小区围墙南北两栋居民楼外部的网状物设置下,每间隔几米就有个黄牌子,除了“电子护栏,攀触危险”几个字,上面的黑手触摸到电线后,迸出的三道红色“闪电”更是让人触目惊心,“这不是‘电网'吗?可得离远点……”可记者经调查后发现,这个“电网”是小区物业为威慑小偷而
居民说事:“电网”让人挺压抑
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看到“电网”时,除了下意识地要离远点外,另外一种感觉就是“这‘电网’虽然保证了小区的安全,但似乎也把小区内外完全隔离开了。一想到,以后要走进‘电网’看朋友就很不舒服。” 住在小区附近的张女士告诉记者,以前一直误以为是电网还常常核计,“小区里住的都是些什么人物啊,都用上这个了……要是带电,在下面走出事怎么办?” 物业说法:提醒牌就为吓“坏人”
也有不少已经在此购房的市民则对“电网”表示理解,“这样别人才不敢来偷东西,把边的楼本来就不安全……”刚在此处购入住房的吴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物业是不允私自安装窗户罩的,如果要是没有这样的威慑手段,小偷就容易得逞了。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也表示,他们安装的不是“电网”,而是比较先进的电子监控设备,一旦有人攀爬就会自动报警,不会给路人或住户带来电击危险。在监控设备下设置“黄色标志”完全是为了威慑犯罪分子:不要冒险行动,损坏设备。 律师观点:亮“黄牌”做法不恰当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据介绍,在我市的一些封闭式小区内安装红外探头、感应防护栏等防盗设备是十分普遍的,也有个别物业以“黄牌”的形式威慑,但前提必须是没有给周围的居民造成影响。 正大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也指出,只有在军事基地、印钞厂、监狱等需要重点保护的机构才能安装真正意义上的电网,居民区如果安装带电设备,必须要由公安部门审批,安装的电子设备如有电击伤等惩罚性质,有关部门是不会审批通过的。因为在用“电网”保护小区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同时,也埋下了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隐患。即使是能量很小的电流,也会给被电击的人造成一定伤害。就算是小偷被电网击伤,物业部门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小区使用“亮黄牌”的做法威慑所谓的“不法分子”,也是不恰当的公共行为。因为开发商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的前提是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公共生活,如果因此触犯到了公民的权益,同样也是一种侵权行为,物业公司应该及时拆除,避免日后埋下安全隐患。
记者 刘名茗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