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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在通风道上搭棚子 房产城管局要"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18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汪文汉实习生龚玲玲)晨报连日来披露:汉阳月湖景苑小区住户郑先生的邻居,在采光通风道上建了一间棚子,影响他家采光通风。虽四处求助,半年来都没解决。昨日,此事引起汉阳房产局和城管局的高度重视。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已开始一起协商,尽快拿出解决办法。

   报道引起广大读者及相关专家关注。市政府参事室参事、武汉理工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彭少明认为,汉阳房产局和城管局不能相互推诿,要积极配合,拿出一个好的方案,彻底根治小区内乱搭乱建问题。

  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谭光川称,物业小区内部违建问题确实是个头疼问题,区政府应该召集房产局和城管局,制订一个处理流程,两个部门按照流程操作。

  常青花园28栋居民张国红打来电话:此事暴露出物业管理执法问题的弊端,认为两个部门应各自主动起来,积极解决,不要让老百姓感觉政府“不作为”,失信于民。

  昨日,汉阳区房产局办公室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局长张重林看到晨报28日《一个违建棚难倒汉阳两部门》的报道后,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分管的副局长,当日向区城管局递交“处理意见函”,让分管局长近日专程到区城管局协调此事。其解释,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以前两个部门沟通不够,关于小区内乱搭乱建一事,以前都是两个部门工作人员互相沟通,现在他们将改变工作方法,让两个局分管领导互相沟通。

  汉阳区城管局表示:该局阮副局长也很重视此事,将与房产局进行协商解决。

  链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2006]82号文件规定:房产部门要加强居民小区房屋管理,及时劝阻、制止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建设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房产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联合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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