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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币首饰街头招代理属违法 摊贩承认来自地下工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1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近日,在柳州市夜市街头的小摊点,有不少小贩出售用人民币硬币打成的各种首饰,并标注着“硬币首饰,‘钱’途无量”的招牌来吸引过往市民。11月27日晚,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暗访。

  晚上8时许,柳州市银座百货及东都百货前,由于解放南路的施工改造,出行的市民只好绕人行道通行,不少小摊贩抓准商机,在人行道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其中一男子的摊位
很小,但摆放着很多闪闪发亮的首饰,一张纸上写着:“硬币首饰,永不褪色!”每当顾客询问时,该男子便称,这些首饰都是用现在市面上流通的1角、5角、1元的硬币打制而成:“光泽度相当于铂金,与银首饰相比,最大的好处是不会被氧化,而且永不褪色。”该男子不停地推荐着各种款式,戒指中间的圆圈可以旋转的,叫做“时来运转”;两个圆环套在一起的,叫做“永不分离”,他一边说还一边拿着打火机,给记者做鉴别硬币戒指和普通戒指的演示,“硬币戒指用火烧是不会变色的!”在该男子的货摊上,还写着“诚招代理”的招牌并留有一个手机联系电话。他信心十足地说,如果谁想一起加入,他可以做总代理,把这一生意推广做大。

  在距离该摊点约10多米远处,记者又发现了另一个兜售“硬币首饰”的摊贩。“这些首饰是在柳州进货吗?如果想自己拿硬币来制作款式,行不行?”“这些首饰都是把硬币高温融化后,放进模具里打制而成的。但地下加工厂在广州,不在柳州。”当记者继续追问为什么加工厂要设在“地下”时,周围摆摊的几名男子答道:“这是违反国家金融法的啊,人民币能随便拿去制作首饰吗?”他们的“坦诚”回答,让人哭笑不得。

  11月27日上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用人民币硬币融制成戒指、项链等首饰出售,是损毁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如果成批加工生产,硬币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将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负责人说,如果市民有线索,可以及时向银行相关管理部门、公安、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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