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拓展训练中意外摔伤 经营方被判赔2.7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30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龚明)参加拓展训练意外摔伤后,一公司营销员将经营方告上法庭。昨日从洪山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营方被判向摔伤者吴某赔偿2.7万余元。

  去年11月,吴某在公司与武汉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基地签订军训活动协议。吴某同年12月3日来到该基地所在地洪山区桥梁村,当天下午随所属小组在教官带领下参加协议规定的拓展训练。期间,吴某私自参加未经教官示范的爬网活动。后因网绳与钢管连接处突
然断裂,吴某从3米高处摔下。工作人员当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为腰椎骨折。住院期间,基地垫付所有医药、护理等费用。出院后,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误工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

  法院认为,基地疏于管理和检查,致使吴某在参加活动时身体受到损伤,应负有主要责任;吴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在参加活动时不听从安排、私自活动,对自身损伤的发生也应负有次要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