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通过政府督促开发商 保利花园业主状告建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30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继业主因维权涉嫌侵权成被告(本报11月24日曾作报道)后,保利花园用水问题再起波澜。昨日,保利花园业主状告市建委未认真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职能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年初,保利花园多次发生爆管停水事件。今年5月,该小区业主自发组成的维权小组将这一情况反映至市开发办。经专人核实,市开发办责令开发商立即整改。然而,直至7月
今年7月,维权小组在律师建议下,以保利花园质量有问题、市建委未认真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职能为由,将市建委诉至江岸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撤销该楼盘备案。在诉讼过程中,市建委3次派人到保利花园调解此事。开发商承诺,电在9月底前移交,水在12月30日前全部移交。 经审理,法院认为“水管存在爆裂情形,房屋质量存在缺陷的事实”与市建委备案行为无关,依法驳回维权小组的诉求。一审宣判当天,开发商以“业主散布谣言使公司名誉权受损”为由将两业主诉至洪山区人民法院。 目前,在市建委反复做工作的情况下,开发商已撤回侵权诉讼,同时解决了电移交问题,并铺设临时水管缓解爆管停水现象。一业主代表表示,继续上诉的目的只是想通过政府部门来督促保利花园开发商如期解决水移交问题。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 |||||||||